张女士,31岁,云南人,张女士在航空公司任职多年,丈夫马先生留澳金融学硕士,回国后在云南省审计厅就职。张女士的朋友已办理葡萄牙移民,因此对葡萄牙项目比较青睐。
张女士、马先生和马先生母亲三人在2016年6月6日踏上了葡萄牙6天5晚的考察之旅。他们的购房目标比较明确,即房产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侧重孩子教育,最理想项目是贝罗拉梦幻社区二期。最终,张女士一家以525420欧购买贝罗拉梦幻社区二期T3公寓。缴纳20000欧定金,在律师楼顺利签署文件,银行开立账户,张女士、马先生和马先生母亲在移民局缴纳存档费,采集生物信息。
张女士一家回国后发动所有亲戚换汇,积极汇款,最终于2016年9月10日汇齐全款,并于2016年9月17日收到地契。之后全家人按照移民局规定的黄金居留许可首次申请文件清单准备移民文件,并在2016年11月15日递交张女士,马先生和母亲的移民申请。两个孩子作为附属申请人未入境开档,授权律师在2016年11月25日代为开档,缴纳存档费,并递交移民文件。律师在2017年8月8日为他们三人缴纳了制卡费,2个月后三人顺利拿到葡萄牙黄金居留卡。
张女士两个孩子的申请也随即获批同年底,两个孩子的申请也随即获批。客户的孩子是在Article 98-1的法案下开档,根据葡萄牙移民局规定,由律师代开档的申请人,如果在Article 98-1法案下开档,申请人获批后需要到葡萄牙驻中国使馆办理居住型签证,持签证入境亲自采集生物信息并缴纳制卡费。
我们将这个消息告知张女士,可想而知,张女士疑惑不解,两个孩子再次入境,意味着必须有家长陪同,而张女士夫妇工作及其繁忙,再次入境葡萄牙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居住型签证无论是对于我们和律师,甚至是移民局和使馆都是首举一例,毫无经验可循,并且两个孩子必须在三个月内准备签证文件,完成赴葡,这对于我司团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面对困难,我司团队迎刃而上,在国内律师的协助下,三次拜访葡萄牙驻华使馆,与大使反复探讨,多次与移民局商榷,往来邮件多达几十封,以确保给客户一个完整的清晰的文件清单以及办理流程。
张女士全家申请流程移民局发邮件给律师,告知客户黄金居留许可已获批,要求律师和客户确认,客户要去哪个大使馆办签证入境葡萄牙完成相关手续;
客户回复律师确认,去哪个大使馆办理签证;
律师向移民局回复,告知客户选择的大使馆,请移民局向指定的大使馆发Notification邮件;
客户去大使馆申请签证,之后入境葡萄牙办理剩余流程。